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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的店铺合同出租税由承租方承担吗

发布时间:2026-03-09 | 作者:吴亮律师 15555555523(微信同号)
关于您租的店铺合同中出租税是否由承租方承担的问题,答案并非绝对。
如果或若存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由承租方承担出租税的情况,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承租方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出租税。
如果或若存在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出租税承担方,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根据税法规定,出租税(如房产税)通常由产权所有人即出租方承担,承租方一般无需承担。
您租的店铺合同中出租税是否由承租方承担,主要看合同约定和税法规定。
1. 如果或若存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出租税由承租方承担”的条款,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未将依法应由国家规定的特定税种转嫁给承租方),则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承租方需按约定承担相应税费。
2. 如果或若存在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出租税承担方,或约定不明确的情况,根据税法基本原理,房产税等与房屋产权相关的税种,纳税义务人为产权所有人(出租方),此时承租方通常无需承担出租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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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租的店铺合同中出租税承担问题,我们结合相关法律依据来分析。
法律依据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该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在您租的店铺这一场景中,店铺的产权所有人是出租方,根据上述规定,房产税的法定纳税义务人应为出租方。如果您的店铺租赁合同中约定由承租方承担房产税,该约定属于税费承担主体的约定,而非改变法定纳税义务人身份。只要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认定为有效,承租方需按约定向出租方支付相应款项,再由出租方依法缴纳。但若合同未作约定,则法定应由出租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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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租的店铺合同出租税承担问题时,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或例外情形,会对处理结果产生影响。
1. 合同明确约定出租方承担所有税费:如果您租的店铺合同中明确且清晰地约定“所有与店铺租赁相关的出租税均由出租方承担”,那么即使根据税法规定某些税种的法定纳税义务人是出租方,该约定也进一步确认了出租方的承担义务,承租方无需承担。这种情况下,出租方不能再以法定纳税义务人为由要求承租方承担税费。
2. 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某些地区针对特定类型的店铺租赁可能有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对小微企业出租房产给予房产税减免。如果您租的店铺符合当地税收优惠条件,可能会影响实际应缴纳的税额,进而影响承租方(若约定承担)的负担。例如,某地规定月租金低于一定标准的店铺免征房产税,若您租的店铺租金在此标准以下,即使合同约定承租方承担,也可能无需实际缴纳。
3. 产权所有人与出租方不一致的情况:如果租的店铺的产权所有人并非与您签订合同的出租方(如转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产权所有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由使用人(承租方)缴纳房产税。此时,即使合同未约定,承租方也可能成为房产税的实际缴纳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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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的店铺合同中关于出租税的承担,可能会存在一些潜在的法律风险点。
1. 合同约定无效的风险:如果您租的店铺合同中约定由承租方承担房产税,但该约定被认定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虽然实践中此类约定多被认可为有效,但需注意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则该约定可能无效,承租方已缴纳的税费可能无法追回。例如,若合同约定承租方承担本应由国家税务机关向出租方征收的企业所得税,该约定因改变法定纳税主体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2. 未及时缴纳税费的风险:若合同约定由承租方承担租的店铺的出租税,而承租方未按时缴纳,导致出租方被税务机关追缴税款、滞纳金甚至罚款,出租方可能会依据合同约定要求承租方承担这些额外费用。例如,承租方未按约定缴纳房产税,税务机关向出租方追缴并加收滞纳金,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支付该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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